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公司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的变更分公司登记的决议或决定;
3、该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;
4、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;
5、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设计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,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;
6、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;
7、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,应提交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;
8、企业(公司)申请登记委托书。